400 996 0065 info@bizease.com

简介

本文梳理中国企业出海阿联酋需关注的三项核心合规议题:外资准入制度从FDI许可制转向公司法框架下的市场准入模式、PDPL个人数据保护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电子发票制度自2026年7月起分批次强制推行,为企业制定中东市场合规策略提供参考。

引言:阿联酋成为中国企业中东布局首选目的地

近年来,阿联酋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开放的市场政策和多元化的经济转型战略,成为中国企业出海中东的重要枢纽。迪拜D33经济计划与国家长期发展规划持续释放数字基建和高端制造领域的合作机遇,吸引大量中国科技企业加速落地。然而,企业在拓展阿联酋市场的同时,需密切关注当地在外资准入、数据保护和税务数字化方面不断更新的合规要求,以防范潜在经营风险。

一、外资准入制度:从FDI许可制到公司法框架下的市场准入

阿联酋近年对投资法律框架进行了根本性改革。2020年第26号联邦法令和2021年第32号联邦法令修订了《联邦商业公司法》,正式废除了2018年《外国直接投资法》,取消了此前大部分行业要求阿联酋本地股东持股多数的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广泛的经济活动中实现100%持股。

这一改革标志着阿联酋从自上而下的外资审批许可制度,转向以公司法为基础的市场准入框架,大幅降低了外资进入门槛。不过,国防、金融、电信等被认定为具有战略影响的特定行业仍需取得专项监管审批,不适用一般性的全面开放规则。OECD于2026年5月发布的投资政策报告也指出,阿联酋的投资环境正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但各酋长国之间在土地制度、许可程序等方面的法规差异仍需投资者审慎评估。

对中国出海企业而言,设立公司时应在明确目标行业是否属于战略影响清单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酋长区和公司组织形式,并充分了解各酋长区在土地权益、区划分类等方面的差异化规定,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合规盲区。

二、PDPL个人数据保护法:执法力度持续升级

阿联酋《个人数据保护法》(PDPL)即2021年第45号联邦法令于2022年1月正式生效,由阿联酋数据办公室(UDO)负责监管执行。2024年第33号内阁决议进一步出台了实施细则,对数据处理合法性基础、隐私通知、跨境传输、数据泄露通报等操作层面作出详细规范。

根据公开资料,PDPL适用于所有在阿联酋设立并处理阿联酋居民个人数据的实体,也具有域外效力——即使企业不在阿联酋境内注册,只要处理阿联酋居民的个人数据,同样受该法管辖。敏感个人数据(包括健康数据、基因数据、生物识别数据等)的处理要求更为严格,原则上须取得数据主体明确同意。数据泄露事件须在72小时内向UDO通报,单项违规最高可处以500万迪拉姆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和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等自贸区拥有独立的数据保护法律体系,企业若在这些区域运营,需同时关注自贸区专属数据保护法规与联邦PDPL的双重合规义务。建议出海企业尽早完成数据处理活动映射、更新隐私政策文本、建立数据泄露应急响应机制,并审查与第三方的数据处理协议条款。

三、电子发票制度:2026年7月起分批次强制推行

阿联酋财政部和联邦税务局正积极推进全国电子发票框架建设,采用基于Peppol标准的五角模型。根据2025年第243号和第244号部长令及官方操作指引,电子发票制度将覆盖全部商业交易和大部分政府交易(B2C暂不纳入),并按经营主体收入规模分三批次强制推行。

具体时间节点如下:2026年7月1日启动试点与自愿参与阶段;年收入不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经营主体须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认证服务供应商(ASP)签约备案,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年收入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主体须于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ASP签约,2027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政府部门及机构须于2027年10月1日起全面纳入。试点阶段暂不适用处罚条款,但一旦进入强制施行期,违规将面临相应税务处罚。

电子发票制度采用PINT AE标准的结构化XML格式,取代传统PDF或纸质发票。企业需完成ASP选型、ERP系统对接、增值税主数据清洗、客户与供应商信息核对、内部审批流程优化等多项准备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该制度适用范围广于增值税征管范围,即使未办理增值税登记的经营主体也可能被纳入电子发票管理,须单独向联邦税务局申领专用纳税人识别号。

四、出海企业合规建议

第一,在投资架构设计阶段,应核实目标行业是否属于战略影响清单,确认是否需要取得特定酋长区监管机构的专项审批,并根据各酋长区土地权益与区划政策差异选择最优落地区域。

第二,在数据合规层面,建议企业开展全面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盘点,建立数据处理记录台账,制定面向阿联酋居民用户的隐私通知文本,并与外部法律顾问确认跨境数据传输的合法路径。

第三,在税务数字化方面,企业应根据自身收入规模确定电子发票强制实施批次,提前启动ASP评估选型,梳理ERP系统与电子发票平台的对接需求,确保在强制施行日之前完成系统测试与人员培训。

结语

阿联酋正经历从资源型经济向知识密集型数字经济的深度转型,外资准入放开、数据保护趋严和税务数字化提速三线并行,既为中国企业出海中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也对企业的合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应将合规规划前置,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运营规模,制定系统化的中东市场合规策略,方能在阿联酋市场实现稳健、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