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2 49 次阅读 seo-platform 行业动态
2025至2026年间,韩国在外商投资准入、数据保护与税务电子化方面同步出台多项重要政策更新。FIPA框架下投资激励持续扩面,PIPA修正案将行政罚款上限提至营收10%,国税厅同步推出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电子税务服务优化措施。本文梳理三大领域的合规要点,为出海韩国的中企提供实务参考。
2025年以来,韩国政府在外商投资促进、个人情报保护与税务电子化三大领域同步推进政策更新,体现出“开放准入”与“严格执法”双轨并行的治理思路。对于计划出海韩国的中国企业而言,准确理解上述政策变化对合规架构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韩国《外商投资促进法》(FIPA)是外资进入韩国的核心法律框架。根据韩国政府2025年以来的政策动向,FIPA框架下的投资激励措施进一步扩展,重点包括增加现金补贴与税收优惠,覆盖方向集中于高新技术产业、跨国企业区域总部以及非首都圈“机会开发特区”的投资项目。
同时,2025年6月就任的新一届政府明确提出将韩国打造为全球领先投资目的地的政策目标,并通过修订《商法》强化董事受托义务、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以改善整体投资环境。不过,外资企业仍需关注韩国在监管透明度、劳动政策刚性以及数据本地化等方面存在的结构性挑战。
在国家安全审查层面,韩国对涉及敏感或战略性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呈现出加强审查的趋势,这与全球范围内投资审查趋严的走向一致。FIPA将业务活动划分为开放、附条件限制和禁止三类,约有30个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外资准入限制。企业在进入韩国市场前,应仔细核查目标行业是否落入限制清单。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修正案于2026年3月10日以第21445号法律公布,并于2026年9月1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法是韩国个人情报保护框架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升级。
修正案将行政罚款上限从此前营收3%的一般标准大幅提升至营收10%,适用于重复违规或严重影响情形,包括三年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再次违规,以及泄露影响超过1000万人的重大事件。罚款计算基准取“上一年度营收”与“过去三年平均营收”两者中的较高值,以确保罚金额度具有充分威慑力。
修正案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的责任,强化首席隐私官(CPO)的职权与独立性。此外,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将被强制要求取得信息安全认证,该义务自2027年7月1日起生效。
在数据泄露通知方面,修正案缩短了企业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时间窗口,并新增“泄露可能性通知”要求,即在确认泄露尚未实际发生但存在泄露风险时,企业也须履行告知义务。
据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公开数据,2025年共收到447起泄露通知,较2024年增长45.6%;全年共作出40件行政罚款决定,罚金总额约1677亿韩元,行政罚款与罚金合计同比增长172%。其中,SK Telecom因USIM数据泄露事件被处以1347.9亿韩元罚款,Coupang因影响约3755万人的泄露事件被处以6246.8亿韩元罚款,创下PIPA项下最高纪录。此外,PIPC于2026年7月对TikTok处以103.1亿韩元罚款,对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处以2.52亿韩元罚款,明确表示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
对于出海韩国的中企,PIPA修正案意味着数据合规的违法成本已升至企业营收量级。建议企业尽快开展个人信息处理全流程合规审计,建立独立CPO机制,完善泄露应急预案,并对海外数据处理活动进行专门的合规评估。
2026年5月,韩国国税厅(NTS)发布多项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征管服务举措,涵盖五个方面:一是对当年境内投资额或青年员工数量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存在明显逃税疑点外,一年内可免予国际税收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务检查;二是优先办理研发费用税收抵免预审核;三是在首尔、中部和仁川三地税务部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专属咨询通道;四是扩大全球最低税(GMT)政策辅导与一对一咨询范围;五是优化预约定价安排(APA)按简易程序续签流程。
在电子发票方面,韩国自2011年起即推行电子税务发票制度,目前该制度已覆盖绝大多数企业间交易。企业通过国税厅电子税务系统在线开具、传输和存储税务发票,系统支持实时验证与历史查询。与部分国家仍在分阶段强制推行电子发票不同,韩国电子发票体系已进入成熟运行阶段,合规重点在于确保系统对接的稳定性与发票数据的准确性。
对出海韩国的中企而言,可充分利用国税厅新推出的专属咨询通道与APA简易续签流程,降低税务合规成本与跨境税务争议风险。
综合上述政策动向,建议出海韩国的中国企业关注以下要点:
第一,投资准入方面,在项目初期即通过韩国贸易投资振兴机构(KOTRA)下设的Invest KOREA一站式服务中心确认目标行业准入类别,评估是否触发国家安全审查,并充分研究高新技术产业与区域总部相关的税收优惠申请条件。
第二,数据保护方面,以PIPA修正案为基准重新审视数据处理活动合规状态,重点关注罚款计算机制的变化,对涉及大规模个人信息处理的业务建立从技术防护到管理制度的多层防线,并提前为2027年强制认证要求做好准备。
第三,税务合规方面,主动对接国税厅外商投资企业专属咨询通道,及时了解GMT政策适用情况,评估APA续签的简易程序适用性,并确保电子税务发票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韩国在投资准入上持续扩大开放力度的同时,数据保护与税务监管执法显著趋严。中国企业出海韩国需要在把握政策红利的同时,构建覆盖投资、数据与税务三大领域的系统化合规体系,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