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5 44 次阅读 seo-platform 行业动态
2026年3月1日越南新《投资法》正式生效,从先批后设转向宽进严管,配套全球最低税落地,中企赴越投资逻辑正从图税收优惠转向图真实产业能力。本文梳理新法下的准入流程、持股规则、园区分级优惠及用工与税务合规要点。
2026年3月1日,越南新《投资法》(第143/2025号法)正式生效,配套法令于7月1日落地,标志着越南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进入系统性重构阶段。新法最显著的变化是将外资设立流程从传统的先申请投资登记证(IRC)再办企业登记证(ERC),转变为允许外资先注册企业、再在12个月内补办投资登记证,落地周期缩短2至4个月。这一调整体现了越南从重审批转向宽进严管的立法思路。
新法同时引入特别投资快速通道(SIP),为指定园区内的合资格项目开辟加速审批通道,并将部分审批权进一步下放至省级。对于大额投资(3亿美元以上)及敏感行业,仍需中央部门审批而非省级备案,企业需提前确认项目是否属于敏感范畴。此外,新法配套法令明确了半导体及芯片制造、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高科技研发、战略基础设施为优先鼓励领域,中高端制造获得明确的政策路标。
越南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当前划定25类完全禁止外资行业及59类附条件准入行业。制造业领域基本全面放开:电子组装、光伏、纺织、化工新材料、机械设备制造等行业允许100%外资独资。附条件行业中,基础电信与广告行业外资持股上限为49%,商业银行同样为49%,高等教育与高端住宅地产为50%,集装箱物流仓储为50%。完全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包括新闻传媒、矿产原矿出口、博彩及军工制造等。企业需特别注意的是,严禁通过私下股权代持方式突破持股限制,一经查实将面临吊销执照及罚没全部营收的严重后果。
新法实施后,越南取消了普通工业区自动享受税收优惠的旧规,优惠政策只与产业资质绑定,园区类型主要决定关税和土地福利的叠加程度,形成了四大类园区的分级体系。
普通工业园区保留基础政策:进口生产设备和出口原材料免征关税,土地租金减免5至10年,企业所得税基准税率为20%,但无自动免税,仅高新项目可额外申请减免。出口加工区面向纯外销企业,设备、原材料、辅料全链条零关税,成品出口增值税为零,但不允许内销。高科技产业园提供顶级税收福利:认定企业前4年企业所得税全免、后9年按10%低税率征收,研发费用可200%至300%税前抵扣,土地租金最长减免15年,半导体、新能源、精密制造优先准入。沿海经济特区可叠加双重优惠,投资超5000万美元的大型项目可申请最长15年税收减免。
越南已落实全球最低税制度,将外资企业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上限锁定在15%,这对过去依赖超低税率吸引外资的模式产生直接影响。越南同时设立投资支持基金,用补征税款吸引战略投资者,释放出明确信号:单纯依靠低税率获利的时代结束,越南更倾向于引入带技术、带研发、能形成本地价值的投资。
对于中企而言,这意味着赴越投资需重新评估成本收益结构。一方面,标准企业所得税率为20%,高新技术及重点行业可享10%优惠税率,但叠加全球最低税后实际优惠空间收窄。另一方面,新法引入后置稽查机制,原产地凭证、物料清单、加工记录等必须做到可追溯,事后被查的概率和要求显著提升。
新法规定外资企业需在企业登记证签发后90天内全额实缴注册资本,与内资企业按公司章程约定执行存在本质区别。服务类企业建议注册资本在10至12万美元以上,生产制造类建议20至3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本可采用越盾、自由兑换外币、黄金等形式,实物出资需经价格鉴定和税务机关认可,实务中建议优先选择货币出资以降低核查风险。未按期足额缴纳的,企业须在期限届满后30日内登记变更章程资本额及出资比例,投资者可能因违反出资规定承担罚款。
越南劳动法要求雇主和雇员缴纳强制社会保险,涵盖社会保险、健康保险与失业保险三类。最低工资标准由国家薪酬委员会按地方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四个区域,企业需根据所在地确定适用标准。新法对高端外籍人才提供5年免签和快速工签便利,工程师外派流程有所简化,但熟练技工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稀缺仍是中企在越南经营面临的突出难题。企业需特别关注用工与劳动法合规的本地化学习成本,避免因不熟悉当地劳动法律引发纠纷。
综合来看,中企赴越投资已进入新阶段。新《投资法》降低了准入门槛但收紧了事后监管,全球最低税压缩了税务筹划空间,原产地规则倒逼企业提升本地价值含量而非简单组装。企业应在投资前完成充分的尽职调查,精准匹配园区类型与产业资质,合理搭建持股架构和出资方案,建立可追溯的物料和加工记录体系,并持续跟踪政策动态调整。唯有将法税合规、供应链本地化和运营管理统筹考虑,才能在越南市场实现可持续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