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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2026年马来西亚从外资持股松绑、数据保护执法强化到电子发票分阶段推行全面提速,中国企业出海马来西亚需同步把握投资机遇与三线合规要点。

引言:马来西亚成为中国企业出海东盟的热门窗口

近年来,马来西亚凭借稳定的营商环境、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持续对外开放的政策导向,逐渐成为中国企业出海东盟的核心目的地之一。进入2026年,马来西亚在外资准入、数据保护、税收征管等多个维度同步推进重大改革,既释放了新的投资红利,也对企业合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从外资准入松绑、PDPA修正案执法升级、电子发票推行及税收政策调整三条主线,梳理中国企业出海马来西亚需要重点关注的核心合规要点。

一、外资准入:五大行业全面取消外资持股上限

2026年1月1日,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正式落地全新外资准入政策,对电子制造、医疗器械、数字经济、绿色能源和科创服务五大重点产业全面取消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境外企业可独立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绑定本地合作股东。相较于此前外资最高持股70%的限制,本次松绑大幅降低了中企出海的合作门槛与股权风险,落地审批流程也同步简化。

需要提醒的是,行业全面开放并不意味着“零门槛入驻”。MIDA在审批鼓励类投资项目时,通常会结合项目规模、技术水平和产业链带动作用,个案设定本地化采购或本地合作要求,作为授予税收优惠或投资促进资格的条件之一。企业应在项目申报阶段与MIDA充分沟通,将可量化、可实现的本地化方案纳入投资申请文件,避免因未达预期承诺而影响后续资质。

此外,金融服务、广播电视、陆路运输、核心农业、能源矿产等涉及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的敏感行业,仍维持原有严格外资持股限制,所有外资入驻项目须经马来西亚外资委员会(FIC)专项审批,暂无放宽计划。

二、PDPA修正案:从“指导型”向“执法型”实质性转变

2024年10月获得皇家御准的《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修正案,于2025年分三个阶段落地实施。此次修法是马来西亚个人数据保护制度自2010年立法以来最大幅度的系统性更新,标志着监管模式从“指导型”向“执法型”的实质性转变。

1. 处罚上限大幅提高,数据处理者纳入直接责任

修法后,违反个人数据保护原则的最高罚款金额由30万令吉提高至100万令吉,违法者还可能面临更长的监禁期限。与此同时,数据处理者(包括云服务商、外包服务商等)也被纳入直接法律责任体系,需承担数据安全义务,不再仅由数据控制者单方担责。

2. 强制任命数据保护官与数据泄露通知制度

根据修正案,若企业处理超过2万名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处理超过1万名数据主体的敏感个人数据(包括生物识别数据)或涉及常规性个人监控活动,则必须强制任命数据保护官(DPO)。在数据泄露通知方面,若泄露事件可能对数据主体造成重大损害,数据控制者须在72小时内向个人数据保护专员报告,并在7日内通知受影响的数据主体。

3. 跨境传输新框架取代“白名单制度”

此前马来西亚采用“白名单制度”,企业可依据接收国是否在政府认可名单内判断跨境传输合法性。修正案正式取消该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基于条件判断的跨境传输新框架。企业须确认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拥有与马来西亚PDPA实质性相似的法律,或能提供同等级别保护,并开展传输影响评估(TIA),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三年。对于存在集团内部数据流动的中国企业,即使服务器位于马来西亚境外,只要数据处理活动涉及马来西亚数据主体,均可能触发合规要求。

4. 配套指南持续完善,执法力度持续强化

截至2026年8月,马来西亚个人数据保护局(JPDP)已先后发布七份涵盖数据泄露通知、数据保护官任命、数据可携权、跨境传输、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隐私技术设计以及画像与自动化决策的补充指南。JPDP的执法工具箱明显扩大,从现场检查、行政指导到正式调查处罚,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多地企业已被上门核查。

三、电子发票与税收新规:分阶段推行与多税种调整并行

1. 电子发票第四阶段启动,豁免门槛上调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自2024年8月起分阶段推行电子发票制度。截至2026年10月初,已有超过26.8万家企业接入系统,累计验证电子发票近19亿张。2026年1月1日,第四阶段正式启动,年营业额在100万至500万令吉之间的企业须纳入电子发票体系,过渡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豁免门槛从此前的50万令吉上调至100万令吉(年营业额),原定覆盖15万至50万令吉企业的第五阶段已被取消。LHDN还推出电子发票特别自愿披露计划(PKPS),允许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纠正申报错误而免于经济处罚。

2. 服务税扩围提率,数字服务税延伸至跨境交易

自2025年7月1日起,马来西亚服务税(SST)征收范围扩大,将租赁、物流、经纪及专业服务纳入应税项目,适用税率从6%提高至8%。数字服务税适用范围也同步扩展至跨境软件和电子商务交易,境外数字服务提供者须通过马来西亚皇家海关总署办理本地登记并履行纳税义务。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开展跨境电商、SaaS订阅等业务时,需重新评估自身的服务税登记义务及定价策略。

3. 2026年度财政预算案多项税收调整

2025年10月,马来西亚财政部发布2026年度财政预算案,涵盖多项涉税调整:境外股息收入免税政策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对重型机械、工厂设施、ICT设备和软件的资本支出可享受加速折旧(首年20%、次年40%);自2026年起对钢铁及能源行业按排放量征收碳税,每吨二氧化碳当量缴纳35至45令吉。此外,自2026纳税年度起,向居民及非居民个人合伙人分配利润超过10万令吉的部分征收2%所得税。

四、中国企业出海马来西亚的合规建议

面对马来西亚在投资准入、数据保护和税收征管三个维度的系统性变革,中国企业应采取前瞻性的合规策略。第一,在外资准入方面,抢抓五大行业全资持股松绑的政策窗口,提前与MIDA确认行业准入细则及本地化采购要求,合理规划供应链布局。第二,在数据合规方面,全面梳理涉及马来西亚数据主体的数据处理活动,及时任命数据保护官,建立数据泄露通知响应机制,对跨境数据传输开展传输影响评估并留存合规记录。第三,在税务合规方面,确认电子发票适用阶段并完成MyInvois系统接入,评估服务税扩围对业务定价的影响,关注碳税开征对钢铁、能源等高排放行业投资成本的影响。通过将合规前置融入投资决策流程,中国企业才能在马来西亚市场行稳致远。